台南市政府經發局發營利事業登記證給機車行,依照都計法12米以上道路才可發放,政府沒有依照自己訂的法規審查,錯誤怠惰違法發照在先,還要依違反都市分區罰6萬,台南市議員李啟維今天到台南市府要求市長出來面對,嚴懲失職人員並公開道歉,退回之前機車行被開罰款!
機車行業者向李啟維議員哭訴表示,他們機車行的營利事業登記證是向台南市政府申請,如果政府依照規定審查住址,只要Google搜尋一下,就知道符不符合12米以上規定,不符規定就不要發營登給他們,在1-20年前房價便宜的時候,可能會去買12米以上店面,造成他們財產權益受損,政府吃人民夠夠,難道故意發照再來罰款,這和詐騙土匪集團有何兩樣?
業者向李啟維議員反映說,別縣市審查機車行營登,經發局會同都發局會勘,或都發局會提醒都計法有12米以上規定,他說這不但有行政責任,也有公務人員瀆職和違反信賴保護責任,既然台南市政府偉大的市長聘任死不認錯的政務局長,那只有訴諸媒體社會大眾公評,監察院糾舉、公務員懲戒法院提告、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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