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觀光城店家前往市議會陳情,也獲市長善意回應和議會支持,但稍後市府又發新聞稿表示觀光城強佔違法將拆除,觀光城自治會謝進興會長對此表示遺憾,也完全不能接受,他們是血汗錢購買,每年都繳交4百多萬鉅額租金,何來違法強佔?
針對台南市政府新聞稿謝會長說,觀光城是蘇南成市長1983年以收容路邊攤為由,依獎勵民間投資條例興建,他們依法購買承租,9年10個月之後改向政府承租,雖然2005年之後沒有正式租約,但也都正常繳交租金,政府新聞稿卻說他們違法強佔,叫他們情何以堪!
謝會長說政府為了拆除觀光城撇清責任不擇手段,一下說工安疑慮(高雄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結構安全無虞),一下說違法強佔(血汗錢依法購買正常繳租金),一下說恢復排水打造綠川廊帶(本來就正常排水),用這些不存在的理由要拆除觀光城讓人無法接受。
謝會長說觀光城底下日新溪大排的上游是竹溪,上游都尚未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大家如果經過永成路、中華南路一帶,都有一股異味,觀光城一旦拆除打開日新溪,所有污染廢水將集中到金華、國宅社區造成環境污染,像當時的觀光城到新樂路下游污染,造成社區污染抗議,才把橡皮壩閘門內移中華西路。
台南市議員李啟維也表示,如何利用觀光城資源來照顧人民,才是有為政府,如果觀光城是蓋在河川上面違法,是政府帶頭違法讓他們受騙,應補償他們損失,也應該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不是拆除觀光城就沒事!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