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案名稱:臺南市議會112年度逾使用年限報廢財產標售-電腦主機及物品 依 據:「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投標須知: 一、領標時間:112年02月02日(星期四)上午8時起至112年0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時止。 領標地點:臺南市議會總務組 二、資 格: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並經政府機關核定之合法回收廠商(營業項目須包括回收、清除處理業務)。 三、標 的 物:電腦主機及物品一批(如報廢財產標售明細表所列) 四、投標地點: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號(2樓)臺南市議會總務組 五、截標時間:112年0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時00分 六、投標文件:投標時請檢附以下文件: 1.投標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影本 2.報廢財產投標單 七、底價:定有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八、開標時間:112年02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 九、開標決標: (一)由本會主辦單位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無效: 1.無投標金額者。 2.投標單所填投標金額經塗改未蓋章、或雖經蓋章而無法辨識、或未以中文大寫者。 3.投標人資格不符或投標單所填標的物、投標人姓名,經主標人及監標人共同認定無法辨識者。 4.報廢財產投標單之格式與本會公告之格式不符者。 (三)決標: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且高於底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2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 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2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 十、備 註:得標廠商應於得標之日起三日內將價款繳交本會總務組轉存公庫,逾期未繳納者取消得標資格,由次高標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