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員蔡育輝今日(22)要求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在評定考績時應確實依據工作、操行、學識、才能等客觀考核,避免考績成為機關首長操縱、控制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之工具,使市府職員工在工作環境中,長期陷於被打乙等的恐懼,甚至可能遭到解雇或不續聘(僱),嚴重影響公務體系之士氣及內部和諧。
蔡育輝進一步表示,依據現行考績法,根本沒有規定考績比例限制,多年來都是以銓敘部部長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聯名箋函之行政命令限制公務人員考績比例上限為75%,但機關首長常將考績名額視為恩威手段,所以常常出現在打考績時,動用有力人士去關說,讓首長做人情,或輪流打乙等不合理狀態。
蔡育輝在審查116年臺南市政府預算時,已明確要求市府各機關首長,確實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3月6日發布之「考績比率覈實考評不設上限優於現況」,不得因預算編列不及,致使年底考績仍沿用75%之陋習,要求必須確保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之權益。
蔡育輝今日收到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管理考核要點修正草案,肯定市府對所提要求已有正面回應,規劃簡化約聘僱人員之考核等次,並不再設固定比例,避免因名額限制影響考核結果,使考核回歸工作實績,覈實反映人員表現,讓市府職員工都能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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