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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蔡旺詮-台南市議員將協助司機勞工法律訴訟,認枋寮警方過當執法,雙方都有責任

議員蔡旺詮協助司機勞工法律訴訟
議員蔡旺詮協助司機勞工法律訴訟

遊覽車司機的妨害公務事件,枋寮警方回應,司機未注意調撥車道牌子丶辱駡警察,逼車而逮捕一事,市議員蔡旺詮再次強調整個事件的發生是法律上的「與有過失」也就是雙方都必須負責,不是單方面警方的強硬手段都對,應該了解前後因果關係,任何掌握權力的人,執法都應考量比例原則,若因政策方法實施引起民怨,人民本來就有抵抗的話語權,雙方都應冷靜溝通,而不是如枋寮所警方的動不動等待機會,若民眾稍有言語不對,便以妨害公務處理,再者強勢逮捕上銬,即便理解在逮捕過程可能會去傷害到其他婦女或小孩也無所謂,這就是間接故意傷害,當然是執法過當,甚至司機可能成為「被妨害公務」。

蔡旺詮進一步表示,相信同一件事情,若在台南或其他城市發生,應該也不會導致如此結果!其次,我方掌握的光碟影像內容很淸楚,司機配合指揮右轉,當然會靠近員警,是副所長的認知不同而形成誤會,又怎麼是逼車?之後副所長大聲喝令停車,司機仍一頭霧水,基層勞工的口頭禪反應,「這大聲三小」,也很可以理解!而警方可以開單告發,但有必要強勢衝入一個司機主動打開大門的駕駛座?司機都主動開門了,警方需要強力逮捕上銬?而去傷害到車掌小姐?

在反覆看完多個角度影片後,蔡旺詮再度強調,事件發生雙方都應負責,警方從未放告示牌到強勢逮捕上銬一個基層司機勞工,放任車子停置路口的危險,及30多位鄉親老人小孩丟包現場多時,且無法接受現場鄉親的懇求,「先載到餐廳再做筆録」等等,都讓人覺得枋寮警方官威也太大了!在責怪司機的同時,警方也應該虛心檢討過程是否有應該修正之處。否則,恐怕要提醒遊客們,以後路過枋寮分局轄區,自己自求多福!

蔡旺詮強調,從警方自我的解讀和我方目前掌握的車上的影帶記錄器很明顯有落差,車道沿路並沒有看到警方的調撥指示牌,在看到三角錐時已經來不及,而讓很多車輛直行車被迫右轉而沒有任何協商的餘地,一當司機表達強烈的建議時,又遭到執法過當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強制對待,我們認為並不足取,這在台南,是不曾發生也不會發生的!更何況去觀光旅遊的鄉親卻受到這樣的一個對待,這在各縣市強調友善城市的同時,形成一個很大的反差。我也會找律師團全力的協助基層的司機勞工和枋寮警方打一場行政訴訟,在司法上求一公道。

最後修改日期 2020/10/30 下午 0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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