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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清華議員「公益信託王幸男、郭清華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辦法

108年公益信託-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108年公益信託-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 (主旨)



前立法委員王幸男先生、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先生(以下簡稱本法)為獎勵轄內家境清寒之優秀學生進德修業,特訂定本辦法。



  • (受理期間)



每年7月20日起至8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 (實施對象及金額)

    1. 設籍本市安南區半年以上,列冊低收入戶之大學(含)以下日間部在學學生(不含國外大學、公費生、大學應屆畢業生、建教合作班)

    2. 類別評比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均以學業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大學組以國立大學優先錄取。

    3. 成績計算方式:優為90分計算依此類推求其平均分數,總平均70分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方得送件參加評比。





   獎學金之類別、名額、金額:(視情況得增減之)






















































類 別



獎學金金額



名 額



合 計



國小組(低年級)



2,000元



25人



50,000元



國小組(中年級)



2,000元



30人



60,000元



國小組(高年級)



2,000元



30人



60,000元



國中組



3,000元



60人



180,000元



高中組(含五專三年級以下)



5,000元



70人



350,000元



大學組(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7,500元



40人



300,000元



合 計



 



  255人



1,000,000元




 



  • (申請資格及應檢具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


        二.上、下學期成績單。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四.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最近三個月內)。


        五. 證件黏貼單


           1.國小、國中組:健保卡影本


    2.高中、大學組:身份証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或監護人之帳戶)


 六.高一、大一新生(108年6月畢業生)附上註冊繳費收據影本(請於9月初補齊文件)



  • (資格審定)



        一.申請人數超過或未達應錄取人數,信託監察人將保留其最後的[錄取]資格鑒定裁量權。


        二.逾期申請、文件不全、成績未達標準或有其他資格不符等情形者不予審核,申請文件


           概不退還。



  • (發放時間及公佈)



        一.發放時間:每年10月初由本公益信託之受託人匯入受獎人所提供之帳戶。


        二.公佈相關:經核定後獲獎名單將公告於服務處、臺南市議會郭清華資訊網或Facebook


郭清華網站。



  • 本辦法經郭清華先生、本公益信託受託人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最後修改日期 2019/7/4 下午 04: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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