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王幸男、郭清華清寒優秀獎學金基金」申請辦法
(宗旨) 109.5.27修訂
有感於教育為國家之根本,孩童是國家未來的希望,前立法委員王幸男先生和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先生,為鼓勵家境清寒、努力向學的轄內在學學生,特設立此獎學金。
(申請資格)
設籍台南市安南區達6個月以上。
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大學(含)以下日間部在學學生(不含國外大學、公費生、大學應屆畢業生、建教合作班)。
總平均70分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優為90分計算,依此類推求其平均分數)。
(申請文件)
申請表。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上、下學期成績單。
證件黏貼單
國小、國中組:健保卡影本。
高中、大學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或監護人之帳戶)。
高一、大一新生附上註冊已繳費收據影本(請於9月初補齊文件)。
(獎學金之類別、名額、金額)
類 別 |
獎學金金額 |
名 額 |
合 計 |
國小組(低年級) |
2,000元 |
25人 |
50,000元 |
國小組(中年級) |
2,000元 |
30人 |
60,000元 |
國小組(高年級) |
2,000元 |
30人 |
60,000元 |
國中組 |
3,000元 |
60人 |
180,000元 |
高中組(含五專三年級以下) |
5,000元 |
70人 |
350,000元 |
大學組(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
7,500元 |
40人 |
300,000元 |
合 計 |
|
255人 |
1,000,000元 |
第五條 (受理期間)
每年7月20日起至8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第六條 (資格審定)
優先錄取低收入戶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後,賸餘名額再由中低收入戶學生依其成績排序遞補。
類別評比: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均以學業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大學組以國立大學優先錄取。
申請人數超過或未達應錄取人數,信託監察人將保留其最後的[錄取]資格鑒定裁量權。
逾期申請、文件不全、成績未達標準或有其他資格不符等情形者不予審核,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第七條 (發放時間及公佈)
發放時間:每年10月初由本公益信託之受託人匯入受獎人所提供之帳戶。
公佈相關:經核定後獲獎名單將公告於服務處、臺南市議會郭清華資訊網或Facebook郭清華網站。
第八條 (獎金發放方式)
由本公益信託之受託人匯入申請人或其監護人之存款帳戶。
第九條 本辦法經郭清華先生、本公益信託受託人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並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