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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正議員--政府應提供適當戶外空間供藝文表演 ----

李文正議員--政府應提供適當戶外空間供藝文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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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6/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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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李文正議員--政府應提供適當戶外空間供藝文表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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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生活型態的改變,大家愈來愈重視精神層次的藝文表演享受,可是政府限於經費、人力、物力,又不能提供足夠的藝文活動的表演來嘉惠市民頭家,也因此有一些頗具水準、熱心公益的藝文團體,就扮演起政府不足之處,在一些公共場所演出,而頗受市民大眾好評,可是政府不但不加以鼓勵,還以各種理由加禁止,對於這個問題市議員李文正他特地向相關單位建議,希望政府能從善如流應加以協助,使有心的藝文團體能順利表演創造三贏才是。 李文正議員表示,他接獲許多民眾的反應,本來他們都可以在一些像運河景觀公園及港濱歷史公園休閒散步順便欣賞優美的音樂,可是最近卻不見這些藝文團體前來表演,因為政府礙於管理辦法除非繳費申請否則禁止演出,而政府如此的做法也讓很多喜歡欣賞音樂的市民感到納悶,因為政府不用花錢而且又不會影響環境安寧何樂而不為呢? 李文正表示,他家就住在運河附近,所以對當地的藝文團體表演他偶爾也會前往了解,大致上來講是頗獲大家的肯定喜愛,他也認為只要不影響環境、不製造噪音,政府不但不應禁止,而且還要加以鼓勵,因為有藝文團體的演出也相對的帶動不少人潮,而提倡正當休閒娛樂活動也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他也舉例像外國的街頭藝人都能成為地方的特色。 文化局許局長表示,他也一再接獲李議員的建議,他們也相當重視此一問題,他將儘快和建設局或其他單位研擬一套辦法,使這些有心推動音樂普及化的藝文團體能順利演出,造福市民大眾;而建設局陳局長也表示,他們也樂見藝文團體進駐表演活絡公共設施使用率,他們也會儘快和文化局配合在最短時間內制定出一套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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