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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正議員「結紮代替撲殺經費補助,台南縣可以台南市不可以!」記者會

李文正議員「結紮代替撲殺經費補助,台南縣可以台南市不可以!」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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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9/9/23 上午 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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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李文正議員「結紮代替撲殺經費補助,台南縣可以台南市不可以!」記者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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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去年7月9日民間單位在台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呼籲台南市防疫所改變撲殺政策,全力補助犬隻絕育來控制流浪犬的產生,進而快速減少撲殺。然而,很不幸的,事經年餘,在不下10次的會議協商以及民間無數次的電話敦促折衝,李朝全所長以及顏崑州課長(以下簡稱李、顏),完全無視科學證據、無視民間豐碩的流浪犬族群控制成果、無視民間多年來傾家蕩產的經濟付出、無視市長對民間的補助允諾,對屢次的協商結果每每出爾反爾,採取技術拖延,乃使市府信譽蕩然無存。防疫所若不停止落伍的權謀作風,立即補助民間進行流浪犬族群控制,將使台南市流浪動物的二二八悲情更加深化,加深民眾對台南市官員的不滿,這是台南市政府極為嚴重的損失。 相對於台南市政府對民間活動的百般刁難、冷眼旁觀愛心人士的倒懸苦痛,台南縣政府肯定民間的長年付出和專業能力,已連續兩年補助動物絕育。雖然補助金額有限,但是縣府作風遠比台南市人性化和有效率。在縣長裁示由台南縣防治所協助民間推動動物絕育之下,台南縣成為全國最寬待絕育活動的地區。台南縣在審核動物絕育計畫所沒有的是台南市防疫所李、顏累積約10公分高的審核公文。以今年為例,今年民間單位呈給台南縣/市政府的流浪動物管理計畫書之內容是可以相互比擬的。結果,台南縣政府以3個星期的時間完成審核,而台南市4月10日接受重新申請之後經過半年的審核卻在堆積如山的公文走不出來,可見其辦事能力和其公文高度成反比。更何況,去年民間12月10日申請而於12月12日由市長批示補助的第一個計畫書被李、顏深埋案牘,由李、顏以自撰之公文簽呈其他處室,最後無疾而終。 李、顏能力不足,無法明辨是非有效進行計劃審核,導致身居計畫承辦單位卻反而處處技術阻撓計畫的審核,讓民間得不到補助,防疫所的作為嚴重影響社會利益。舉例而言,去年12月24日議員服務處,在針對市長批示經費補助民間計畫的第一次協議中,顏居然衝口誣控民間計畫主持者長年困苦自助經費進行流浪犬族群控制是斂財。另例,因為李沒有兌現要在6月1日以前讓民間開始執行計畫的諾言,所以民間人員於6月上旬前往防疫所協議。會中,李竟然脫口說出捕犬人員也是要糊一口飯吃。再者,李、顏把大部份的審核時間耗在宣揚或再三請示相關單位一些於法無據或不符邏輯的規定,譬如社區流浪犬族群控制要經里民大會通過才能進行、流浪犬要晶片植入/帶頸項而民間以剪耳標示絕育讓狗耳流血是殘忍的、民間捕犬侵犯防疫所權責。台南縣政府有心協助民間進行族群控制和撲殺減量,所以才能屏棄台南市的前述重重陋規,而改以尊重民間專業進行補助。反之,台南市防疫所防衛心理太重,不尊重民間專業,所以才以無休無止的公文流程來干擾補助。 最後,本記者會提供民間計畫的最新情況,希望市長能給予重視並出面協助解決。根據市長的建議和防疫所的請求,民間單位以學校為計畫主辦單位於今年4月10日再度提出計畫書。該計畫書並於6月24日由防疫所安排專家學者審查結束。孰料,9月1日防疫所發文退回計畫書,理由是,根據2007年防疫所的補助規範,防疫所可以補助民間團體,但防疫所認為學校不是民間團體,所以學校資格不符。經過了解,防疫所於八月底修改通過的補助規範將學術單位也納入補助對象,並且將另訂防疫所的計畫,公開遴選計畫書。 李、顏把自己做事能力嚴重不足的後果全由民間單位承擔,這是民間絕對無法接受的。既然原先的補助辦法早在民間計畫提出之前就有了,學校若不是補助的對象,那麼,防疫所當初就不該建議由學校當計畫主辦單位。現在防疫所要公開遴選計畫,用不合理的手段逼迫民間單位按照防疫所的需求擬定計畫,導致民間計畫書二度被毀,把民眾利益視同兒戲,這種行徑嚴重違背學術倫理,實應受到制裁。按照邏輯,防疫所應該是在6月24日以前事先認定學校沒有資格上的問題,所以才在6月24日交由學者審查計畫內容,決定計畫是否可行和接受補助。所以,我們建議,防疫所應該將計畫審查人員的意見提供給計畫執行人,然後依據審查人員的意見修改計畫書和定奪是否可行和接受補助。事實上,6月中旬,本人已和市府行政法制處處長、消保官、防疫所討論過學校的資格問題,當時的協議是學校可納入民間團體,具有申請計畫的資格。 結論,經過防疫所經年累月的簽呈,現在已是9月下旬,民間計畫書所提的執行期間是到11月截止,而我們認為,縱然民間重提計畫參加防疫所的計畫遴選,當遴選結束,今年也到年終了,根本沒有時間可執行計畫。這整個民間審核的過程是防疫所一手操縱的,以達到打消民間計畫的目的來繼續其浪費金錢、沒效率和不人道的撲殺政策。所以,希望市長出面協助定裁經費,讓民間計畫馬上執行,同時鄭重考量防疫所的適職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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