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燕、李錦泉議員召開「我保護社會,誰保護我?」記者會
日期:2005/2/17
時間: 02 月17 日星期四 下午2:00
地點:市議會一樓小型簡報室
參加人員:相關人員
全國各縣市政府民政局底下所編制的調解委員會是由地方上素孚眾望、熟諳法律之熱心人士所組成,免費為民眾們調解關於民事及刑事上告訴乃論之糾紛案件,一年內不知為地方,為民眾解決了多少大小紛爭。其功能與共獻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因為這些人士的奔走,發揮所長,但經調解成立後的紛爭,經送管轄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對於這群默默付出的委員們,只要是經歷過的人,無不感激萬分。重要的是,這群素有專精的人士們,平常甚至還得自掏腰包,東奔西跑,提供免費法律咨詢以及到府拜訪的服務,主動為民眾提供法律相關的疑難雜症,努力降低社會上各種衝突,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其貢獻自不在話下。
唯,不說大家不會了解,自從國家財政出現窘境後,這群平時為民四處奔走的人士們,卻連最起碼的人身安全保險都被剝削。大家想想,鎮日竭盡心力保護弱者的這群人,卻嚴重缺乏被保護,說來真是情何以堪。
我們想了解的是,不論政府財政再拮据,對人最起碼的安全保障為何也要奪取,事情有個萬一,成員們的家庭生計、社會人才的損失難道比不上小錢來的重要嗎? 我們請民政局列席提出說明,希望經過大家的溝通,讓調解委員會的建構更健全,大家更有保障。
又,相信成天奔波於大馬路上的機車騎士們,心中的最痛就是大車小車爭道,有時竟然連停在機車停等區都還得遭受大車的威脅,逼到無處可躲。經過實地勘察後,個人發現本市的機車停等區多數設置於快車道上,導致大小車推擠的危險狀況。
對此,市府交通局也坦承設計有誤,自我要求盡速改正。至於如何改正,我們期待交通局廣納諫言,不要再閉門造車,自創一些辦公室規則,既不適用更害人於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