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小組議員外勘「認識法律的第一步,參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日期:2005/8/10
時間:08月03 日星期三 上午10:15
地點:市議會一樓大廳集合
參加人員:相關人員
台南市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為進一步落實法治課程,10日特別前往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參觀,並建議教育局行文南市各級中、小學,於實施公民教育法治課程時,安排參訪台南地方法院及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市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林美燕,議員李錦泉和蕭博仁,昨日邀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王水文、兒童少年發展協會理事長施建安、台灣台南地方法院院長翁慶珍、官長李春法和校長會會長陳坤松陪同參觀台南地方法院。經過實地考察,並聽取相關意見後,並做成以下結論:
一、建請教育局行文給南市各級中、小學校,公民教育法治課程教導時,能安排參訪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及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建請教育局配合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於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九日所舉辦的「百年司法文物展」活動,函請各級中、小學校帶隊參加。
三、建請教育局編列預算拍攝法律常識錄影帶,分發給各級學校輔助法治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