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召開「舊旅館業者半數未取得旅館登記證,困難及解決之道何在?」記者會
日期:2005/9/22
時間: 09月 22日星期四 下午2:00
地點:市議會一樓小型簡報室
參加人員:相關人員
市議員林俊憲表示市府交通局要求全市的旅館業者均應申請旅館業登記證,以取代舊有的營利事業登記證,並告知爾後旅館業需取得登記證始得營業,否則將處以九萬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之罰款。市府約於93年4月首次通知各業者進行申請新證,但成效不彰,另於今年8月再次發函通知全市約90家旅館業者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但迄今只有54家業者提出申請,有36家將近4成的業者未能提出申請。據了解,這些未提出申請的業者,並非想違法經營,而是無法提出申請旅館登記證所需具備的文件,如使用執照,土地建物同意使用證明文件等等,有些旅館因為經營的年代久遠,經營權大多經過多次移轉, ,相關的證件取得不易或因與他人共有需取得同意書等因素,以致無法提出申請。台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蘇水立在會中也指出,目前這些旅館業者所面臨的這些問題,市府是否可對這些合法且登記有案的旅館業者,比照其他縣市的作法,採取「舊證換新證」的方式,即以舊有的營利事業登記證取代新的旅館業登記證,如此將可免去業者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的困難,也可減輕市府作業手續繁瑣的負荷。
林俊憲更進一步強調市府在此問題上應扮演輔導者的角色,輔導這些業者合法取得證照,避免他們走入地下,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對於公會所提出的「舊證換新證」的作法,市府應參酌其他縣市的情況,考慮是否可加以比照,並督促這些合法的旅館業者儘快提出申請,了解各個申請業者所欠缺的證照問題,加以解決,若地方政府無法解決,彙整意見向中央反應尋求解決之道。明年府城又將舉辦台灣燈會,旅館業對燈會的品質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更對府城觀光事業的發展,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市府相關單位不得不正視旅館業的存續及經營問題,再者,更可藉由此次換發登記證的機會,了解現今旅館業者的狀況及需求,試圖加以改善,此對於業者的發展及府城的觀光事業,都將是一大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