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小組召開『推動售租廣告看板管理自治條例』座談會
日期:2006/12/26
台南市議會第一審查委員會,26日召開「推動售租廣告看板管理自治條例」座談會,邀請相關人員進行意見交流,會中並要求環保局訂定相關管理辦法。
第一審查委員會召集人蕭博仁、陳進益和議員李錦泉,邀請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地價課課長莊子儀、工務局技士鄭孟德、建設局公園路燈課技士楊良載、環保局課長林健三、台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輝龍等相關單位代表,召開「推動售租廣告看板管理自治條例」座談會,會中並做成以下結論:
一、建請環保局針對不動產仲介業售租屋廣告看板(A字看板及其他看板)以不違反「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廢棄物清理法下,參酌業者意見,訂定管理辦法。明確規範廣告看板之形式、材質、放置時間、地點等,讓不動產仲介業得以遵循。
二、上述管理辦法,期環保局於本次座談會後,二個月內函復本會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