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正議員「陸委會回答92共識文不對題」記者會
日期:2015/4/2
抗議陸委會無法證明台灣屬於中國卻以「92共識」為基礎和中國簽約賣台
陸委會回函,針對台南市議員李文正3月23日清早率領「抗議團」赴台北抗議陸委會憑什麼接受所謂的「92共識」一事表示,是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也承認是以「92共識」台灣屬於中國為基礎,和中國簽訂21個協議,但習近平在3月4日說了,「92共識」的核心意義就是台灣屬於中國。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無法證明台灣屬於中國,卻和中國簽約承認台灣是中國的。台灣人必須反抗。
回顧3月23日,對陸委會李議員問:馬英九一再表示,和中國簽訂的21個協議,包括ECFA及服貿,都以「92共識」台灣屬於中國為基礎,請問,你們何時徵求過台灣人民的同意?
陸委會的回函未能證台灣屬於中國,顧左右而言他,可見它和中國簽訂的21個協議,非但未徵求過台灣人民的同意,而且全屬違法,李議員表示要抗爭到底,他呼籲大家一起來反抗。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