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燕議員召開「身心障礙者難道沒有青春期嗎」記者會
日期:2005/4/14
時間: 04月14 日星期 四 上午10:00
地點:市議會一樓小型簡報室
參加人員:相關人員
從以下這個行政院所統計的表格中我們不難看出,身心障礙人士居家行動所受的限制比例竟有這麼高。
以視聽障以及肢體殘障者為例,他們能出入自由的比例偶而外出都遠遠低於50%,與只能偶而外出以及都沒有外出的比例差不多。這是不是意味著其實他們都還是有外出的必要性。但為何只能偶而外出以及都沒有外出,難道他們不想嗎,還是根本寸步難行。根據了解,30% 的殘障者幾乎是經濟上的弱勢,或者是學齡、以及活動力強的年輕人。老人比例反而很低。 而把這些尚有很強生命力的人圈圍起來,是否太不人道。至少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原因,那政府也應該多給於關心,了解,找出他們之所以難以出家門的主要原因。
根據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的規定,本市十二歲以上的殘障大小朋友們,其殘障輔助器的申請更換竟然從一年改為三年,也就是說,有錢的殘障朋友們在輔助器壞掉時,尚可沒有壓力的重新添購,但請不要忘記,既然經濟上沒有困難,這些朋友們也不需要政府的補助了,真正需要的反倒是那些經濟弱勢家庭。任何一種輔助器都所費不貲,一、二年更換一次絕對是一個負擔。
請想想,一雙支撐鞋、一張輔助椅,都不是我們隨便可以到市場買得到的。特殊需求就有特殊設計,價錢自然也不便宜。而最糟糕的是,十二歲的小孩正值精力旺盛,活動力強,人際關係增加的階段,犧牲他們的權益這樣公平嗎?經濟許可的家庭自然不是問題,但不許可的家庭呢,孩子就活該受到這種待遇嗎。在不敢多損耗輔助器的壓力下,孩子、父母情何以堪? 減少他們的活動量,還是乾脆把他們關在家裡,讓青春歲月、人生最好的學習時光都需擲掉。最後損失的是國家社會,不是區區每年一、二百萬的經費。
請社會局告訴我們目前本市申請殘障輔助器的人數有多少?十二歲上下的各自人數又多少? 一年所耗多少? 又自從新制實施以來,社會局究竟省下多少?這筆經費是否需要節省,我們要讓社會公眾來評斷,而不是政府單位片面的政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