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專門委員職缺公告
日期:2011/2/14
臺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專門委員職缺公告
職稱:專門委員
職系:法制職系
官等職等:簡任第10至第11職等
名額:1
性別:不限
工作地址: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有簡任第10至第11職等及法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熟悉地方制度法制及會議規範、議事規則等相關法令。
工作項目:
1. 綜理法規委員會業務。
2. 研擬市政府及本會議員等法規提案事項之審查意見。
3. 協助議長、副議長及法規委員會召集人主持法規案之審議(查)會議。
4. 策畫法規委員會委員組團國內外考察及訪問等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報名方式:
1. 請檢具以下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
2. 應徵資料於100年2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臺南市議會人事室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 本職缺聯絡人:王專員,聯絡電話:06-390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