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小組委員召開「髮禁標準及執行成效」座談會
日期:2005/8/3
台南市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3日召開「髮禁標準及執行成效」座談會,邀請市府相關單位及民間團體共同探討。
市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林美燕,議員李錦泉和蕭博仁,昨日邀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林淑敏、教師會會長林祐任、教育及兒童發展協會理事長施建安、教育會會長蔡忠雄等相關人員,於市議會召開座談會,探討髮禁標準及執行成效。會中經過熱烈討論,作成以下結論:
建請教育局按照國民教育法二十之一,在不染、不燙、不標新立異的前提下,授權由各級學校透過教師會、家長會、學生團體共同訂定公約,並訂定底限及細節。例如:負面表列、什麼情況是不被允許的…等。使得教育訓導人員、家長得以因循管教度過這段紛擾期,減免社會大眾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