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函文刻意書寫「李全教先生」而非議長 市府此舉作法不僅失禮也有失民主風範
日期:2015/6/4
針對臺南市政府發送給李全教議長之副本回函,其收件人刻意書寫「李全教先生」而非議長,對此,臺南市議會表示,李議長乃經內政部頒發議長當選證書,市府作法不僅失禮,有失民主風範。
臺南市議會近來接獲議員反應指出,市政府日前針對鐵路地下化建設都市計畫變更案發函回復各單位,其副本抄送對象包括「臺南市議會、李全教先生、郭副議長信良、王議員家貞……」,無獨有偶,市府3月19日發函檢送文中、文小學校用地解編過程相關資料書面答覆時,函送議長李全教之副本僅寫「臺南市議會議長室」,而給其它議員的書函則遵守文書處理手冊相關禮節,寫上全名及頭銜。
市議會表示,不論議長、副議長及議員,皆透過民主選舉制度產生,其職權在103年12月25日宣誓就職當日即刻生效,而內政部已於今年1月頒發議長、副議長當選證書,換言之,市府給李議長的書函刻意迴避「議長」兩字,而以先生甚至連名字都省略就直接書寫議長辦公室,此舉相當失禮。
多位議員認為,賴市長帶頭禁止官員進議會開會,現在市府團隊就連處理公文也刻意不按正式格式,刻意失禮,再度突顯賴皇一人獨大,即使不合禮節,市府團隊也只能乖乖配合以求保全。議員表示,這種故意迎合市長個人好惡,故意藐視民主憲政體制之心態可議,且有失民主政治風範,實非市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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