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4/22
針對賴清德對台南市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的批評,李涉案要自我反省要有自知之明。難道市府顧問康銀壽、黃先柱涉賴美惠前議長第二屆議長賄選案列被告,賴市長不用反省嗎?賴市長違法亂紀,不進議會開會,不用自我反省嗎?賴市長身為行政機關首長,卻介入立法機關議長選舉,不用反省嗎?利用市府行政資源,攏絡議員不進議會開會,不用反省嗎?市議員蔡育輝、李中岑反駁賴市長為何如此在乎誰當議長?難道議長一定要賴市長指定的人才可以當?其中有什麼利益不可告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