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議員獎勵老舊社區發展
日期:2005/6/24
為推動都市更新業務、促進老舊社區發展,都發局於九十三年九月七日發布施行「台南市獎勵老舊發展地區整建維護補助辦法」,預定向中央爭取五百四十萬元,提供舊市區民眾申請修繕居住環境,不過由於經費爭取落空,使得這項補助辦法一年來形同虛設,市議員邱莉莉表示,行政院經建會日前通過決議將匡列二十億元基金低利貸款給地方政府作為都市更新之用,市府應專案輔導規劃,用來改善舊城區的建築觀瞻。
為讓老舊街區也能開創嶄新風貌,都發局於去年發布「台南市獎勵老舊發展地區整建維護補助辦法」,該法明定依法劃定之保存區、都市更新單元或指定之歷史建築、街區之整建、維護,得依辦法酌予補助。而為使補助對象更加明確,都發局還特別研訂本市歷史街區的範圍:一、古蹟:古蹟保存區及其臨接或隔道路垂直之基地。二、舊市中心發展地區:孔廟文化園區、赤嵌文化園區、北區忠義路兩側地區、舊五條港地區、中正路小西門地區、民權路東市場地區、法華寺地區、鹽埕舊聚落地區、安平文化園區、水交社等部分地區,面積約234公頃。也就是說,居住在這些地區的市民,如要修建居住環境,可依相關辦法申請經費,建築立面的修繕補助最高可達五萬元,研究設計也有兩萬元的補助。
不過,這項補助辦法卻因都發局向營建署和經建會申請五百四十萬元的補助款宣告落空,十個月來並沒有任何市民因此受益,補助辦法形同虛設,老舊社區的環境再造等於停下腳步,城市整體景觀的蛻變速度也無形拖緩。市議員邱莉莉指出,府城為開發甚早的古都,老舊城區大部分建物至少都有四、五十年以上的屋齡,難免殘破頹圯,和四、五期重劃區內的新穎建築,相去甚遠,不但商機間接受到影響,甚至也妨礙周圍古蹟美感,對都市發展頗為不利。老舊城區是古蹟的「出口意象」,都發局營造景觀不能顧此失彼,必須趕快覓妥補助財源,讓民眾有意願積極申請整建。
邱莉莉表示,行政院日前甫決議將匡列新台幣二十億元,低利貸款給地方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前置作業工作,每個個案最高貸款額度暫訂為兩千萬元,都發局應主動申請這筆錢以供老舊地區更新補助之用。不過都發局綜合規劃課課長陳家慶表示,辦法是補助性質,不能直接用貸款的方式提供款項,二十億元的都市更新基金目前對本市老舊城區改造尚看不出有何實質效益,但都發局已著手研議,明年將直接把錢編在年度預算內,讓補助辦法有確切的財源可供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