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維胤議員---校長遴選制度
日期:2015/6/9
台南市一○四年國中小校長第一階段遴選已經結束,但卻引發爭議,市議員呂維胤質疑校長遴選制度的公平、公正及公開性,並提出兩個問題點,希望在第二階段候用校長遴選前立即改善,使選舉能公平公正公開。
第一:某間學校的校長與主任同時擁有遴選委員的資格,這種單一學校有兩人的高佔有率(置委員十三人,教育局局長、人事處處長、學者專家3人、教育行政人員2人、家長會代表3人、教師代表1人、校長代表1人、社會公正人士1人),並且又有從屬關係,不免讓人認為連帶會有主觀認知去影響投票行為,更會有公平性的疑慮。第二:過去遴選委員會,都逐校逐人遴選並在遴選後經委員會討論後會隨即公布名單,然而,今年有別於往,並非隨即公布,而是在遴選完畢後的傍晚才公布,用這樣非現場的方式,是否會令人有所顧慮的懷疑其中的時間是否有不公正的行為出現。
為此,呂維胤要求,第一階段作業後應召開檢討會修正,第二階段遴選在即,應將這兩個問題立即改善,表示遴選結果應是遴選委員多向思考後所做的決定,應以校園利益為優先,不該有作業時間的疑慮,才能完善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遴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