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小組議員10:00召開臺南市擬定「暫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規則」之可行性與必要性---------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邱莉莉,邀請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許耿修、古維課課長林韋旭、法制室法制行政課課長傅
日期:2004/10/20
教育小組議員10:00召開臺南市擬定「暫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規則」之可行性與必要性---------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邱莉莉,邀請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許耿修、古維課課長林韋旭、法制室法制行政課課長傅然煇、台南文化資產保護協會邱仲銘老師、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玉璜、台南市文史協會理事長莊明正、陳奮雄老師等人座談探討,會中並做成以下結論:有關台南市擬定「暫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規則」之可行性,請文化局在「文化資產保護法」增列「暫定古蹟及暫定歷史建築管理辦法」條文尚未通過前,邀集都發局、法制室等相關單位做立法可行性評估。在不影響人民權利義務,並且顧及法律位階與適法性之前提下,擬定「暫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規則」,讓古蹟維護課在暫定古蹟及歷史建築時有著力點,並對台南市城市記憶做妥善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