凃韶芳議員召開「台鹼安順廠污染補償標準檢討會」記者會
日期:2005/8/18
時間: 08月18 日星期四 下午2:00
地點:市議會一樓小型簡報室
參加人員:相關人員
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污染案的照護計畫已經啟動,但為使照護及賠償計劃更能落實在「真正受害者」身上,本人在此提出幾點看法:
一、「賠償金」並非「回饋金」:中石化安順廠賠償金的發放,除了對當地居民進行補償外,也應將照護對象擴及曾在安順廠工作的員工,及曾在當地居住過二至三年以上後來搬離的居民都應納入賠償範圍,才能讓真正的受害者得到照護。有些居民在污染地區土生土長,近幾年因工作或就學將戶籍遷出,卻因此領不到任何賠償金。另外以魚塭的補償為例,政府以每公頃65萬之齊頭式方式發放,而非養殖水產物的實際數量及市場價值來收購,亦有失公允。
二、台鹼安順廠1951年成立,1964年增設造成污染之五氯酚工廠,1982年關廠並貯存5,000公斤五氯酚於廠區,這段期間在當地居住過之居民均有可能受污染。因之人體血液中戴奧辛濃度檢測應包括曾在當地居住過二至三年以上後來搬離的居民,及當地20-40歲的居民,不應局限40歲以上居民。鹽田里林清城里長及現任社區理事長王錦伏近年相繼癌症死亡,卻未曾受檢測血液中戴奧辛濃度。
三、行政院實行台鹼安順廠污染區的照護,卻因地方政府疏失未將最直接受害者即該廠員工納入照護,真是情何以堪!例如鹽田里第八鄰的居民,就是以前的中石化第三工區的員工,他們的工作、生活、飲水都跟中石化相關,而當地三十多戶居民竟然有半數老人因癌症而死亡,政府不應該因為他們未加入自救會而忽略他們可能才是真正受害者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