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議員--籲請市府監控莫斯科大馬戲團表演不得有虐待動物之行為---
日期:2006/11/24
莫斯科大馬戲團24日起在台南市展開為期八天的演出,動物保護團體憂心馴獸師會有鞭打表演動物的行為,對政府大力宣導動物保護恐造成負面示範,對此,市議員陳亭妃24日呼籲市府相關單位應全程監控,若有虐待動物之情節,即依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處罰,以落實政府推動保護動物的決心,並可提昇國際形象。
陳亭妃表示,馬戲團表演馴獸師為博取觀眾的喜悅,可能對演出的動物作出鞭打的動作,這種以傷害動物取樂觀眾的行徑實不足取,更違背政府大力推動保護動物的美意;根据動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對動物不得有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營業、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之間或人與動物間之博鬥。不得有以直接、間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進行競技行為。不得有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違反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以下罰鍰,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非意圖販賣而未經主管機關之同意,在公共場所陳列或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或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她呼籲市府相關單位建設局自然保育課及動物防疫所應全程監控,發揮公權力,絕不容許有虐待、傷害動物的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