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議員並無職權強制要求校長備詢權利
日期:2015/7/14
針對盧崑福議員透過台南市議會行文要求400多名國中小校長到議會備詢,民進黨團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49條,議員並無職權強制要求校長備詢,請盧崑福議員不要放大議員職權,不僅違法又淪政治笑柄。
民進黨團表示,地方制度法第49條:「對特定事項有明瞭必要者,得邀請各該直轄市長以外之有關業務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列席說明。」既然是「邀請」,就沒有強制性,盧崑福議員不應任意放大質詢權,要全市校長總動員。
民進黨團表示,依規定一位議員總質詢時間為50分鐘,全市國中小校長400多位備詢報告,先不論合法性,光是質詢就耗費多時,毫無可行性,若此例一開,根本是違法濫權。
民進黨團總召郭國文表示,如果盧崑福議員所關心的議題具急迫性,應於教育局業務質詢時,針對教育局長提出質詢,根本無需浪費行政資源要求校長備詢,此舉無疑是一場喜劇和鬧劇。
民進黨團表示,台南市議會有個雙重涉賄的議長,已有辱民主價值,請國民黨議員不要自我放大,將質詢權無限上綱,增加議會負面形象,貽笑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