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玉鳳議員召開瓜田李下應避嫌-避免圖利特定廠商記者會
日期:2005/4/18
下午14:00於本會一樓小型簡報室。
台灣燈會早在三月初落幕,有很多民眾向市議員洪玉鳳反映,當初贊助的廠商廣告,至今卻仍有部份留在原處,而且廣告物週邊還有燈飾,夜間開燈的電費由市府支付。民眾投訴市議員洪玉鳳,這除了對當初贊助的其他廠商有失公平之外,市府還可能被認為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因此,洪玉鳳建議市府再檢討,不要留下話柄。
號稱五百萬人參觀的台灣燈會,在廠商踴躍贊助的情況下,為台南府城爭了不少面子,熱鬧帶動了觀光人潮,廠商的金錢支援,的確功不可沒。
市府為了回饋廠商的熱情,也在燈會期間提供不少廣告。
燈會結束,包括燈區和道路上的相關廣告物都已拆除,恢復原本街貌,但是民眾發現,安平路上從中華西路起到安平聚落的主要橋樑上卻仍留有燈會贊助廠商的廣告物,如臨安橋上有斗大的字眼、望月橋上有類似跑馬燈,內容主要都是當初贊助廠商公司的的名稱、安億橋上、橋墩和小西門圓環綠地也留有廠商廣告。
不僅廣告物留下,週邊的燈飾也依然在夜間點亮,雖為府城的夜間增添美景,但也讓人懷疑市府與特定廠商有特別的情感。
對於廠商的贊助,市府和市民都心存感激,但是燈會活動結束後,絕大部份的廣告物都已拆除,只留下少部份,難免落人話柄,甚至認為不公平,另外,市府留下燈飾,若能將相關廣告物的內容換成市政宣導或治安、交通安全等文字,應該會更適當,也可避免美意贊助的廠商被人誤解。
如果市府認為留下廠商名號並不影響整體都市景觀,洪議員更建議市府倒不如將它常態化,比照張貼於公有廣告看板或公共汽車車廂廣告計價、收費,目標明顯效果好的地段乾脆公開競標以挹注市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