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3月15日起召開第4次臨時大會延至本月25日再召開
日期:2011/3/14
臺南市議會原訂3月15日起召開第四次臨時大會,但因部份議員對於第四次臨時大會召開日期有異議,14日經議長賴美惠與三黨代表協商,決定將第四次臨時會議程延至本月25日再召開。
臺南市議會議長賴美惠下午邀集三黨代表進行協商溝通,包括大台南問政監督聯盟副總召李文俊議員、民進黨團書記長侯澄財議員、國民黨團書記長盧崑福議員、副書記長林燕祝議員、代表大台南問政監督聯盟副總召陳文科出席的郭秀珠議員,以及無黨籍議員洪玉鳳、蔡淑惠皆現身會場表達意見。
會中,議長賴美惠首先說明,受到來自社會各界民眾觀感,以及依據地制法第40條之1規定,議會在收到總預算書後必須在兩個月內審議的壓力,再加上上週五日本海嘯的發生,更讓她當下體認到生命無常,於是立刻要求市長向議員道歉,準備開會。
議員郭秀珠認為,若事先缺乏良好溝通即匆忙開會,萬一議程進行不順對議會將再度造成傷害,且要在三天內審完816億元總預算實有困難,因此建議延期召開。洪玉鳳議員表示,倉促決定開議勢必打亂其他議員原本既定行程,站在期許議會和諧的角度,她請議長做出裁決,擇期再召開第四次臨時大會。
在充分聽取三黨代表議員意見後,議長賴美惠表示,站在議會大家長立場,她絕對尊重每位議員,為議會能和諧圓滿順利,既然多位議員認為15日立刻召開臨時會將過於倉促,因此當場裁示將第四次臨時會延至3月25日至4月1日召開,並將總預算第一讀會編入本次臨時會議程,以便讓市府總預算得以在三月底進入議程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