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保安案號 14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李中岑、張世賢
主旨 請積極規劃推動漁光島為露營區,帶動府城觀光與休閒產業。
說明 一、目前露營風氣正盛,而市區難得有如漁光島的地理環境與景觀。
二、請市府積極籌劃讓漁光島結合海、樹蔭與環境,成為市民、甚至全國露營區。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7
發文字號南議保安字第1060004283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8.11府觀風字第1060834762號函復:
一、有關本案建議本府推動漁光島為露營區,以帶動府城觀光與休閒產業乙案,經查漁光島濱海區域屬保安林地,經洽詢管理單位(林務局)表示為保護林地,保安林內不得任意伐採、開墾、燃放爆竹、煙火、擅自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及從事露營、烤肉活動。
二、近年本府積極推展漁光島發展建設,本府都市發展局已於105年底完成「低碳漁光-月牙灣活力海洋綠廊計畫工程」第一期棧道工程,並於今年籌劃辦理第二期工程、本府水利局105年辦理漁光島沙灘保育工程、本府文化局亦將於今年首度舉辦「2016漁光島環境藝術節」,本府將以生態自然環境維護概念出發,逐步打造漁光島特色,並結合安平商港「北觀光、南自貿」之發展方向,帶動府城觀光及相關產業成長。
-------------------------------------------------一、106年8月11日府觀風字第1060834762號函復。
二、經查漁光島濱海區域屬保安林地,經洽詢管理單位(林務局)表示為保護林地,保安林內不得任意伐採、開墾、燃放爆竹、煙火、擅自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及從事露營、烤肉活動。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