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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枝議員市政總質詢---為原住民權益發聲  議員
日期: 2014/5/26
主旨: 蔡玉枝議員市政總質詢---為原住民權益發聲
內容:
市議員蔡玉枝(26日)在議會對市政進行總質詢,特別針對原住民族民族教育自治辦法提出質詢,並呼籲市府儘快設立獨立的原住民族專責機構及原住民教學資源中心。
 
蔡玉枝議員批評,依據原住民族民族教育自治辦法,台南市的原住民在教育上的福利與補助,須具備台南市市民及實際居住兩條件,這是不妥的忠貞條款。例如設籍台南,但在外地工作;另一個問題,像在台南沒有設籍,但喜歡在台南工作;或在台南沒有設籍、也不在台南工作,但想在台南唸書,她認為台南本來就是鄒族跟西拉雅族的領域,所以核定地區的條件應該放寬,不要做這些限制,這剝奪原住民的基本人權。另外,她也呼籲不要把族語教育當成原住民教育的全部,族語教育的推展不是只有學校,或只在國小而已。
 
蔡玉枝議員也表示,希望不要把原住民的問題都以福利的角度來看,而希望以原住民的基本人權來看。而且,在直轄市中,台南市到現在還沒有獨立的原住民族專責機構,她建請市府成立獨立的原住民族專責機構及成立原住民教學資源中心,例如原住民圖書館。在最後兩分鐘的質詢時間,蔡玉枝議員針對賴清德在去年三月24日記者會說,願意用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及洪奇昌的清白,結果,吳乃仁被判有罪入監,市長卻沒有實行承諾,進行二分鐘的無言抗議。
台南市目前正在擬定「原住民族教育自治辦法」草案,平地原住民市議員蔡玉枝26日在市政總質詢,直指多處不足之處,要求市府能重視。她並以罕見的大分貝強調,呼籲市府制定原民權益的相關法規政策時,能從『基本權益』的角度著眼,不要以狹隘的『福利』態度看待,否則對其或對原住民,都是一種侮辱及輕蔑。
 
蔡玉枝議員表示,市府對原住民權益並不重視,從縣市合併之後,只有一個『台南市原住民國民教育實施要點』,不僅內容空洞,且僅是將合併前的標題改為合併後的台南市而已,目前正在擬定的「原住民族教育自治辦法」,其參與時雖提出很多修正建議,但仍有多處不足之處,盼市府能重視。
 
蔡玉枝議員指出,在該辦法中,最大的問題,是『權責不分』,在中央原住民族教育法,明列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劃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則是由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規劃辦理。但台南市的自治辦法,相關的權責劃分,學校體系外之民族教育由民委會執行之,學校體系內(含幼兒園)之民族教育,由教育局執行之,此權責不分主要是台南市合併之後迄今第四年,依舊沒有獨立的原住民族專責機關。
 
蔡玉枝議員說,這套「原住民族教育自治辦法」另一不足之處,是適用範圍限制,在該草案中,市府自行設置『本市原住民』規範,意即原住民不僅要『設籍』,且需『實際居住』,這種條款猶如『市民忠貞條款』,卻僅針對原住民,對原住民非常不公平不啻是懲罰性的條款。她還強摽,原住民族的『民族教育受教權』,是憲法所保障,更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所保障,不是市府高興給就給的福利。
 
蔡玉枝議員還提到市府制定的『本市原住民』排除西拉雅,是自打嘴巴,尤其該草案在學習時數方面,中央規劃36個小時課程培訓一個族語老師,但台南市卻僅有6個小時,讓人質疑是否以辦研討會方式交差了事,這種方式要如何培育族語老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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