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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素吟議員---不合時宜的瓦斯存放規定 議員
杜素吟議員---不合時宜的瓦斯存放規定 議員
日期: | 2013/10/15 | ||
主旨: | 杜素吟議員---不合時宜的瓦斯存放規定 | ||
內容: |
由於已實施近20年的瓦斯存放規定,限定每家瓦斯行僅能放置128公斤瓦斯,換算桶裝只能7桶,若超過一桶,罰款2至10萬元,對業者不公平,業者為因應稽查,只得隨處存放。市議員杜素吟15日提醒消防局,強調業者亂放的瓦斯桶、已成為不定時炸彈,危及民眾居家安全,她要求消防局聯合其他縣市向消防署反映放寬標準。消防局長李明峯也認為不合時宜,應允將轉達民情。 杜素吟議員表示,因瓦斯行一般皆隱身於住宅區,消防屬未顧及民眾居家安全,比照日本方式,規定每家瓦斯行最高存放瓦斯量僅能128公斤,換算成桶裝約為7桶,根本不夠用,尤其日本與台灣的民情不同,日本住家每戶都有瓦斯備用桶,以便不時之需,但台灣則沒有此習慣,加上叫送瓦斯方便,都會等瓦斯沒了才會叫送,很多主婦常煮菜到一半發現沒瓦斯,才會請瓦斯行送瓦斯。
杜素吟議員指出,因超量的瓦斯罰金太高,且每桶瓦斯的利潤僅有數十元,業者根本繳不起罰款,各瓦斯行為因應客戶所需,及避免存放瓦斯超量,都會把多出的瓦斯量另找地方存放,讓人看了膽顫心驚,因為這些隨處存放的瓦斯桶已成為不定時炸彈,無形中威脅鄰近住家居家安全,市府有必要重視。
杜素吟議員說,消防署規定瓦斯行的瓦斯量存放,早已不合時宜,尤其台南市是農業大縣,早年還有不少家庭使用柴火,瓦斯的使用量有限,但隨著時代變遷,幾乎家戶都改為使用瓦斯,消防署規定瓦斯行的存放量應該要修改,她希望消防局能向上反映此事。
消防局長李明豐認同杜素吟議員的說法。他表示,此議題消防署已有檢討,他將聯合其他縣市的消防局向消防署反映修改瓦斯行的存放標準,他有信心若放寬標準,台南市一定是第一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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