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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陳怡珍---社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著作版權問題

議員陳怡珍---社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著作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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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2/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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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議員陳怡珍---社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著作版權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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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里活動中心卡拉OK唱歌版權問題,在立法委員陳亭妃居間穿梭協調下,智財局與三家音樂集管團體日前開會達成共識,同意協商授權期間里民在活動中心仍可繼續使用電腦伴唱機點唱,不必擔心被側錄或被告。 陳亭妃表示,社區里活動中心卡拉OK是里民尤其是銀髮族主要的休閒活動之一,但近來卻面臨著作權的問題,里長社區理事長近來陸續接到市府要求停止使用的公文,里民休閒活動權益深受影響,為此,她日前邀副議長郭信良、多位議員、里長與市府民政、社政單位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召開說明會,希望主管單位聽取民間心聲,能協助解決問題維護民眾權益,並要求在協商期間智財局一定要與三家音樂集管團體溝通好,在協商期間活動中心的電腦伴唱機仍可照常點唱,不可對社區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點唱行為有任何動作並希望市府與相關單位儘速協商解決。 陳亭妃指出,智財局於日前邀集國內3家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MÜST、MCAT及TMCS)共同研商里民活動中心使用電腦伴唱機合理授權方式,已獲得共識,未來民眾能繼續安心使用電腦伴唱機,不必擔心被側錄或被告。 陳亭妃說,鑒於里民活動中心是民眾連繫鄰里情感的場所,有公益、文化性目的,且為地方政府所提供之設施,因此,針對各里民活動中心使用電腦伴唱機的問題,3家集管團體均表示願意協商授權,並達成下列共識: 1.同意里民活動中心於協商授權期間能繼續使用電腦伴唱機 2.同意於協商授權期間暫不行使刑事追訴權,亦不進行側錄或蒐證 3.將提供公平合理之通案授權方式供各縣市取得授權 4.對於授權內容不再設定保密條件 陳亭妃指出,目前各縣市政府與3家集管團體就授權爭議均釋出善意,願意共同建立較健全之授權市場,民眾亦能安心歡唱;至於電腦伴唱機授權費率部分,包括營利及公益性部分,她會督促智財局加速審議,以健全授權市場,提升國內著作財產權的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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