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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清華議員「八八水災農漁牧申請補償相關問題」記者會
日期: 2009/9/8 上午 08:00:00
主旨: 郭清華議員「八八水災農漁牧申請補償相關問題」記者會
內容: 莫拉克風災重創台南縣市養殖漁業,立委王幸男、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八日針對救助措施邀請漁業署、水利署等主管機關說明,希望放寬限制以確實照顧災民。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包括申請時間自原定八月底延長至九月二十日、申請現金救助得免附水權狀等,立委王幸男及郭清華議員呼籲受災戶儘早申辦。

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養殖漁業損失慘重,惟依農委會所訂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申請現金救助需檢附養殖漁業登記證、水權狀及放養量申報等三文件始能獲得全額之救助標準,每公頃十一萬五千元,資格不符者只能領到半額。台南市議員郭清華表示,安南區上千戶災民中只有一半可以獲到全額救助金,其他多有阻礙,包括證件不全、或是魚塭塭主領走救助金,實際受到災損的承租戶反而求助無門,因此他請立委王幸男協調主管機關放寬限制。

立委王幸男指出,以南縣為例,就有一萬多公頃的養殖魚塭未取得水權證明,上週五(四日)他陪同南縣七鄉鎮災民至經濟部陳情,要求水利署就水權登記與天然災害救助問題脫鉤。經過協商,水利署已同意免附水權狀,他要求市府和公所儘快受理該類漁民的申請。會中水利署副總工程司王瑞德表示後續已發文建請農委會修訂法令,但他仍建議漁民應依程序申請合法水權。

王幸男另表示侵佔市有地,沒有養殖登記證及租約的漁民,政府以收取使用費方式默許其養殖事實,台南市約有二百公頃,農委會漁業署亦應給予合理補助。漁業署繆自昌簡任技正指出可比照南縣案例,補簽租約,以取得專案救助資格。至於侵佔國有地者,王幸男則將另與國有財產局協調,適時鬆綁法令。

王幸男也指出,許多養殖業者係承租他人魚塭,負擔一切成本及風險,卻被強勢塭主領走救助金,真正的受災戶卻得不到幫助。漁業署繆自昌簡任技正表示實際經營魚塭者,有租約沒有登記證可以申請半額的專案救助。沒有租約的只能靠塭主與承租者自行協調。王幸男強調塭主已有租金收入,呼籲塭主站在道義上,拿出同理心,至少給租戶一半的救助金。

市府建設處農漁畜產科長周瓈朝指出,截至八月底,全市約有八百五十七件養殖戶申請救助,其中四百七十四件證件齊全者可獲現金救助,無水權狀約九十九件,也可改為現金救助。其他資格不符者約二百八十四件,含無租約者四十二件,另採專案輔導。但據現場陳情業者表示之前區公所在說明會中要求證件俱全才能申請,很多人因此放棄,實際受災戶遠超過這個數字。由於申請條件已放寬,立委王幸男要求安南區公所應協調有線電視以走馬燈加強宣導,並補發通知單,延長受理期限,以示公平。最後公所同意延長至九月二十日,呼籲受災戶儘快申請。

立委王幸男指出這次風災時間長、範圍大,加上曾文水庫大量洩洪造成台南縣市淹水,農漁民損失程度難以想像,政府救助金只夠讓災民繳學費應應急,要復耕復養談何容易,將幫助災民爭取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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