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議員資訊網市議會外觀圖
::: 市議員資訊

活動行程


議員邱莉莉---國民年金繳款單影響民眾權益
日期: 2009/4/15 上午 08:00:00
主旨: 議員邱莉莉---國民年金繳款單影響民眾權益
內容: 國民年金制度於去年十月開辦,每兩個月勞保局會寄發一期繳款通知書,通知被保險人按時繳款,雖然勞保局已做出有欠費未繳納屆齡繳清仍可申領的作業修正,但眼尖的民眾卻發現繳款單信封背後仍加註斗大的「64至65歲期間,若有延遲繳納保險費情形,即使於請領給付前繳清仍無老年年金3000元基本保障」字樣,市議員邱莉莉表示,政府政策應基於對民眾有利的立場進行宣導,現勞保局有關滿六十五歲之老年年金給付作業已因行政程序法做出放寬變動,她要求社會處應即刻向勞保局反映在下一期的繳款通知單信封背後要更新內容,避免造成民眾不必要誤解並確保被保險人權益。

國民年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不得選擇第一款的計給方式,這項規定讓去年十月起滿六十四歲的被保險人成為首當其衝的適用對象,勞保局為提醒六十四歲至六十五歲年齡層的被保險人準時繳款,以免損及權益,特別在信底加註「被保險人於64歲至65歲期間,若有延遲繳納保險費情形,即使於請領給付前繳清,仍無老年年金3000元基本保障」字樣。

然而不少將年滿六十四歲的被保險人卻對這項規定頗有意見,抱怨本來免繳保費就可領三千元敬老津貼,如今不但要繳還不能延繳,覺得被政府「拗」了,部分民眾則是一時不察而遲繳,紛紛向市議員邱莉莉服務處反映,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國民年金計給方式。

邱莉莉指出,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資料,台南市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共有十五萬八千七百人,她之前便向社會處身障救助科提出關切,要求市政府需針對滿六十四歲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發出「預告」機制,透過掛號書信或里幹事通知,加強提醒繳款截止日期,以免市民失去領取老年基本年金3000元的資格;市府社會處告知勞保局已從善如流做出新的程序修正函釋,「由於國民年金繳款通知單是以平信寄達,無法確認被保險人是否確實收到,因此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即使發生欠費未繳納而影響申領之情形,只要於六十五歲辦理請領給付時再經勞保局確認通知起算一個月內完成繳款,仍可選擇第一款給付而順利申領到每月3000元的基本保障」。

不過邱莉莉認為,每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終究會邁入「64至65歲」這個範圍期間,法令部份若無修正,則此法等於公開設下陷阱,投保人早晚都可能面臨權益受損的處境,勞保局的新規定雖然較趨合理,但卻未對外公開宣傳而少有人知,且國民年金保險繳款單信封背底仍註記著「被保險人於64歲至65歲期間,若有延遲繳納保險費仍無老年年金」,這點她要求社會處須趕緊向勞保局反映在最新一期繳款單修正,不能以信封早已印製完成為藉口拒絕重印,以免不知情的市民真以為遲繳便無法補救而未前往申領老年年金。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