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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邱莉莉---都發處出包,市民虧很大

議員邱莉莉---都發處出包,市民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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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9/9/14 上午 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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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議員邱莉莉---都發處出包,市民虧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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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台南市安南區楊姓市民因當初都發處所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公共設施用地,必須經徵收取得故免繳土地增值稅,豈料土地出售後卻接獲稅務局來函,要求補繳205萬元土地增值稅,楊姓市民大呼簡直被政府欺騙了,具狀向稅務局提出陳情,並考慮提出國家賠償,接到陳情的市議員邱莉莉於議會痛批都發處把市民的大事當成小事,要求稅務局須專案處理、在訴願案未成立前不得轉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並追究都發處是否有行政疏失責任。 台南市安南區楊姓市民表示,在出售其私人土地前,曾向都發處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當初都發處明文函釋,其土地屬於「公共設施用地」,日後尚須經徵收取得,因此其買賣轉讓免繳土地增值稅,他遂因此進行土地買賣,但卻於交易後接獲稅務局來函,表示該筆土地依細部計畫規定,為台南市安南區新順公辦重劃的範圍,要追繳205萬元土地增值稅,對於市府兩單位認定不一、出爾反爾嚴重侵害民眾權益的作法,感到不可思議。 楊姓市民向市府提出陳情,表示都發處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是具有公信力的公署公文書,基於對公權力的信賴,方有之後的土地買賣過戶,但稅務局卻不採認都發處起先的函釋,且即使是劃為公辦重劃內範圍,日後重劃後亦非他有權利分回土地,要向他追繳土地增值稅非常不合理。 接獲陳情的邱莉莉議員表示,楊姓市民若要提訴願,必須先繳一半的土增稅額,根本不是其目前能力所能負擔,且若比對稅務局的追稅依據,則此案過程都發處很明顯有業務疏失,她認為此案在訴願結果確定前,稅務局不得逕行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處分楊姓市民財產,且應該專案研議是否有免繳的可能性,另外她認為都發處日後要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前,應先確瞭解市民申請用途,否則類此補稅糾紛會層出不窮一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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