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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邱莉莉---公有停車場禁止停放車輛

議員邱莉莉---公有停車場禁止停放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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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9/7/20 上午 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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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議員邱莉莉---公有停車場禁止停放車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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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市政府旁的「體三」用地被開闢作為「社教館臨時免費公有停車場」使用,目前共劃有小型車格位兩百格、機車格位一百格,由於此停車場位近市政府且地處市中心區,標的明顯經常是許多團體活動出發的集合地,然而台南市銀樓工會十九日因舉辦自強活動在該停車場停放的三部車輛卻被拖吊,令他們覺得相當不可思議,原來是教育處已發文同意該處在十九日做為「機車運動安全推廣嘉年華」活動使用,公告「社教館停車場」禁止停放車輛,市議員邱莉莉獲悉後痛批教育處紙上公文行事損害停車市民權益,將協助進行申訴,交通隊隊長薛順太也認為逕行拖吊確實有檢討空間。 台南市銀樓工會十九日舉辦出遊活動,在生活美學館旁廣場集合出發,但卻在出外途中接獲警方電話告知,他們停放車輛的場所有團體經合法途徑申請使用,若不即刻移走,將以拖吊處理,接獲電話的工會會員感到十分愕然,停在停車場的車輛怎會是違規停車?緊急連絡市議員邱莉莉到場協助處理,才發覺是教育處草率核備場地使用惹的禍。 邱莉莉指出,生活美學館旁的「體三」用地由教育處負責管理,十九日已同意借用場地做為「機車運動安全推廣嘉年華」使用,但是向教育處借用的團體並未在現場做明確擺置的區隔,僅在現場張貼兩張約A3大小的台南市政府公文告示,未仔細注意的市民根本不曉得當天該處將有活動,在公有停車場停車卻被拖吊實在有夠冤枉。 邱莉莉表示,「體三」用地雖可開放場地申請,但畢竟平時是做為「社教館臨時免費公有停車場」使用,現場也繪有停放格位,據她詢問交通處,教育處的場地租借公文並未知會交通處,僅是逕行發出告示通知,完全忽略停車者的權益,她認為作法相當不妥。 邱莉莉表示,她將協助在停車場停車卻遭拖吊者進行權益申訴,交通隊長薛順太得知此事後亦認為有檢討空間,邱莉莉強調,由於「體三」用地同時也是社教館公有停車場,教育處對外借用場地必須有明確的作業流程與規範,警察局該用「移置」取代「拖吊」,租用場地的團體自身也必須負責佈置當天暫勿停車的宣導與標示,否則類此爭議可能一再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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