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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暮.哈就.蔡玉枝議員「何謂『民族事務委員會?!』,史無前例,全國首創」記者會
日期: 2011/4/28 上午 08:00:00
主旨: 谷暮.哈就.蔡玉枝議員「何謂『民族事務委員會?!』,史無前例,全國首創」記者會
內容: 合併之後的台南市在組織上設置了「民族事務委員會」,包含原住民事務科及客家事務科,形成全國首創原住民和客家並列之直轄市一級單位。目前的主任委員雖由原住民擔任,但卻要同時管理原住民和客家族群事務,將兩個不同屬性的族群合併辦理,勢必有其相當高的難度與問題。谷暮.哈就及蔡玉枝議員認為原住民族多元的族群文化及複雜的問題必須要有專責的一級機關專心負責相關事務,因此主張比照其他四都的做法單獨成立「台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之一級機關,以發揮更為專業的政策規劃及服務原住民族人的品質。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指出:「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由此觀之,原住民族的生存與發展已在憲法明訂之,充分的凸顯出原住民在族群的多元性、文化的特殊性以及問題的複雜性等向度上有其單獨成立一級機關單位的必要性及迫切性。目前五都直轄市除了台南市將原住民和客家族群合併設置「民族事務委員會」以外,其他四都則是將原住民族及客家族群單獨設立委員會或事務局。其他縣市諸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台東縣及花蓮縣等也都單獨設立原住民族之一級單位,顯示出對原住民族群事務處理的專業與重視。既然台南市以文化首都為傲,對於充分保障原住民族群在語言文化之生存發展,理當以更為宏觀及更為積極的態度來處理,雖然台南市沒有原住民鄉,但卻融合了官方認定的十四族及西拉雅族,而每一族的語言和文化不同,面臨的問題亦包含基本的經濟生存、文化教育等的困境,相較於客家族群的問題,其複雜性及難度性高出許多。記者會上也有許多台南市原住民各族群代表列席,其中魯凱族、泰雅族和布農族的族群代表也在會中表達要單獨設立「台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的原因及看法。

谷暮.哈就、蔡玉枝議員同聲呼籲市政府相關單位以及賴市長能夠重視原住民族要單獨成立「台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的需求,希望在今年度台南市組織自治條例送到議會之前,組織必須做適當的調整,如此才能合乎憲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生存發展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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