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盧崑福---[組織條例未送遭杯葛 下午即送達]

議員盧崑福---[組織條例未送遭杯葛 下午即送達]
![]() |
日期: | 2012/5/5 上午 08:00:00 | |
![]() |
主旨: | 議員盧崑福---[組織條例未送遭杯葛 下午即送達] | |
![]() |
內容: |
台南市議會四日召開首屆首次定期大會,由於市府未將市府組織自治條例優先送議會審議,引來國民黨、無黨議員反彈。上午議員開罵後,下午市府就將條例草案送進議會。 議長賴美惠宣布開會後,國民黨團總召盧崑福隨即權宜發言,直批台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草案尚未送審,既然市府組織編制未合法,就要市議會審議單位預算,根本是知法卻帶頭違法,還指責市府各局處是黑機關。 市長賴清德表示,地方制度法六十二條第五項是針對合併升格的直轄市政府所訂的過度條款,明載新合併後組織條例由行政院核定。目前市府組織已經行政院及詮敘部核定,市府組織沒有適法的問題,更不是黑組織或黑官。依現行法令,在直轄市政府成立六個月內送議會審查即可,但如果議會要求優先審議,他絕對尊重。 大台南問政聯盟總召吳健保出面緩頰,要求市府儘快將自治條例送會,盧崑福雖接受但仍以退席表達抗議。 賴美惠宣布休息十分鐘協調,市長賴清德、市府秘書長陳美伶再度說明。不過,在野黨議員不滿市長的解釋,洪玉鳳、蔡淑惠、陳文科及杜素吟等發言強調,大會開議前即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市府要送案,程序委員會時再次提醒,但市府置之不理,根本無視議會存在。議員堅持市府組織條例必須先送議會審議,再審市政府年度總預算。 眼看已近中午,賴清德還是無法上台進行施政報告,議長賴美惠裁示下午再議。下午開議前,市議會就收到市府送來的「擬制定市府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草案」。 (以上資料由服務處提供) |
|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