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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委員會勘查市府擬出售之永康區市有土地共13筆---

財經委員會勘查市府擬出售之永康區市有土地共13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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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2/11/19 上午 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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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財經委員會勘查市府擬出售之永康區市有土地共13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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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臺南市議會財經委員會19日上午勘查市府擬出售之永康區市有土地共13筆,該土地市府已提擬處分案,並經本會列入本屆第4次定期大會審議,財經委員會先行勘查結果原則上同意,至於是否同意出售,仍須經大會決議。 市議會財經委員會召集人李坤煌議員,議員王錦德、陳朝來、李文俊及施重男等,19日上午邀請臺南市政府財政處長張紹源、副處長柯惠雄、專門委員陳家慶、公產管理科長王美華、股長鄭名志以及科員嚴子傑等相關單位代表,實地勘查市府擬出售之永康區市有地地段:東南段499、499-1、500、500-1、509-1、509-2地號、永康段1402-37、1402-38地號、東灣段678地號、蜈蜞潭段1899-21、1899-23、1899-24、2157-11地號。市議員林燕祝亦派服務處秘書長王春香及秘書盧佩伶代表前往現場關心。 本次勘查之標的為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案件,市府已提擬處分案,並經本會列入本屆第4次定期大會審議,市議會財經委員會先行勘查,至於是否同意出售,仍須經大會決議。委員會勘查結果如下: 一、永康區東南段499地號:同意出售。 二、永康區東南段499-1地號:同意出售。 三、永康區東南段500地號:同意出售。 四、永康區東南段500-1地號:同意出售。 五、永康區東南段509-1地號:同意出售。 六、永康區東南段509-2地號:同意出售。 七、永康區永康段1402-37地號:同意出售。 八、永康區永康段1402-38地號:同意出售。 九、永康區東灣段678地號:同意出售。 十、蜈蜞潭段1899-21地號:同意出售。 十一、蜈蜞潭段1899-23地號:同意出售。 十二、蜈蜞潭段1899-24地號:同意出售。 十三、蜈蜞潭段2157-11地號:同意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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