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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議員---廢白色恐怖惡法 林宜瑾覓李鎮遠舊照
日期: 2014/11/7
主旨: 林宜瑾議員---廢白色恐怖惡法 林宜瑾覓李鎮遠舊照
內容:

臺南市議員林宜瑾在1990年野百合學運中擔任東吳大學校際代表,展現野百合世代政治改革的熱情,1991年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的「反閱兵 廢惡法」運動中,同樣親上火線包圍、靜坐,以行動表達訴求。

  林宜瑾表示,近日在回顧過往參與學生運動的記錄中,意外發現一張與當時的國家中研院李鎮遠院士的合影,當時就是反閱兵行動總召之一羅文嘉,指派她坐在李鎮遠院士身邊。
 
  整個運動的成功,李鎮遠院士用行動表態是重要關鍵,在他的巨身保護下,即便最後慷慨激昂的學生們,一個個被警總的鎮暴部隊抬上警備車載走,至少在媒體前,警方因為李鎮遠中研院院士的身分,多有顧忌,運動學生得以不受過度的肢體暴力傷害。刑法一百條最終於1992年修正,這項突破是臺灣民主發展的重要進程,同時也是人權保障獲得改善。
 
  林宜瑾指出,修正前的刑法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配合當時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只要觸犯刑法一百條第一項,唯一處死刑。刑法一百條以「意圖」來定罪,使得人民思想自由受到限制,讓政府可以任意將異議份子施以叛亂罪名。因此,刑法一百條被批評為「思想叛亂罪」,1989年,鄭南榕之死也與刑法一百條有關,當時公開宣揚台獨理念,檢警欲依刑法一百條以叛亂罪將其逮捕,鄭南榕留下「國民黨只抓的到我的屍體,抓不到我的人」這樣的壯語,每每想起仍然鼻酸。
 
  在今年太陽花學運中,運動出身的林宜瑾特地北上共同靜坐加油力挺。林宜瑾認為,對比今年太陽花學運,有臉書和PTT等平台,讓輿論不致於被新聞媒體掌控,對比野百合學運世代當時的狀況,言論自由已獲得大幅改善。回首台灣民主發展歷程,許多民主前輩的鮮血累積成現今國人享有的民主果實,請國人務必共同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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