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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小組「探討教師甄選辦法相關問題」座談會

教育小組「探討教師甄選辦法相關問題」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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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9/4/8 上午 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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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教育小組「探討教師甄選辦法相關問題」座談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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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臺南市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8日邀請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探討教師甄選辦法相關問題,會中並做出初審證照採信相關標準明確規範等結論。 市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林美燕,議員李建平、李錦泉和曾培雅,邀請臺南市政府教育處處長王水文、後甲國中主任譚光哲、新興國小校長李俊興、主任李健財、臺南市教師會常務理事賴月雲、臺南市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吳忠正和陳情人代表許得修等人員,於市議會召開座談會,探討教師甄選辦法相關問題。會中並作成以下結論: 一、初審證照採信相關標準明確規範,像全國性得獎證明證照部分採信,沒有文號的證照則一律不予採信。 二、報名費一定要採分段徵收方式。 三、請委員會審慎研議延長口試及試教時間,另試教教具輔助部分,於試教時間固定情形下,教具輔助部分希望能彈性開放。 四、建立候用制度,候用期間請教育處視事實需要做適度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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