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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林美燕.黃麗招.林燕祝.曾培雅「法外失去照顧的約聘僱用人員」記者會

議員林美燕.黃麗招.林燕祝.曾培雅「法外失去照顧的約聘僱用人員」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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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1/2 上午 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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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議員林美燕.黃麗招.林燕祝.曾培雅「法外失去照顧的約聘僱用人員」記者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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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曾獲優良社工的市府社會局吳姓約雇女職員,二年前發生車禍,影響職務行使,社會局協商調整職務未達共識,未料當事人昨早突然接到遭到解約通知,林美燕接獲控訴,聯合多名市議員召開記者會,批社會局太過離譜,對部屬太「殘忍」。 社會局副局長陳榮枝表示,吳婦純屬個案,當事人車禍後連走路都有頭暈現象,難以勝任外出訪視業務,由於已年屆60歲,局方去年就希望她能辦理退休或接受調動職務,但吳婦執意留任原職,可是接連業務出紕漏,上個月19日經考委會討論今年考績列丙,24日並請對方簽具切結書,顯示吳員早就知情,並非臨時告知解約。 林美燕為吳婦抱不平,指社會局在去年底前都未明確告知不續聘,直到昨早10時30分才由人事通知吳辦理離職手續,服務20年一夕間沒了工作,讓吳痛哭投訴,她說,約聘雇人員既不適用勞基法,也未享有公務人員權益,成了職場灰色地帶,衍生問題值得重視。 林燕祝認為社會局有足夠的時間提前告知解聘,讓當事人另覓工作,減少經濟衝擊,提議對聘雇表現優良者應研究優先進用的辦法,有助承辦業務繼續推動,主辦社福業務不該對自家部屬如此殘忍。 黃麗招、曾培雅指出,市府每年辦理解聘雇時,應考人數多達數千人,只錄取幾個員額,不但同工不同酬,工作權也毫無保障,考績比例要採彈性認定。 有關約聘雇人員續約問題,市府人事處指一年一約通常到12月底截止,如果未被告知續聘,即告終止,為免發生類似爭議,會宣導市府單位能事前告知,讓當事人心裡有個譜。林美燕提出動用勞動安全基金的可行性,勞工局強調基金有其核可條件,倘吳婦提出申請,將在適法下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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