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2/12/31
許至椿議員新聞稿「實踐街七十一巷八十八弄佔用道路之碉堡」------台南市北區實踐街七十一巷八十八弄佔用道路之碉堡終於得以搬遷,市議員許至椿協調屋主及市府,同意由政府以二十五萬元補償費協助其遷移。三十
許至椿議員新聞稿「實踐街七十一巷八十八弄佔用道路之碉堡」------台南市北區實踐街七十一巷八十八弄佔用道路之碉堡終於得以搬遷,市議員許至椿協調屋主及市府,同意由政府以二十五萬元補償費協助其遷移。三十一日上午,許議員會同市府社會局及當地里長發放補償費,碉堡內物品將於元月十日前完成搬遷,市府會隨即進行道路開闢。該碉堡長期阻礙道路,民國五十九年,駐地部隊遷移之後,碉堡並未隨之拆除,後來被一老士官長佔用,居住其中。民眾期盼拆除碉堡的聲音四起,甚至連署陳情,卻因老士官長拒絕接受協調而作罷,在老士官長去世後,市議員許至椿再與士官長之妻協調,終於獲得同意;另外,許至椿亦曾為此案於市議會提出質詢,十一月間,市長許添財允諾將會在農歷年前開通道路。協議結果,佔用戶同意於九十二年元月十日前完成搬遷,市府方面則發放搬遷補償費二十五萬元。三十一日上午,市議員許至椿會同市府社會局長蔡寬裕、小康里長許至川、永祥里長高凱旋及北區區長林富山前往發放補償費。許至椿要求市府在碉堡內物品搬遷完成後隨即開闢道路,移除這個長期阻礙道路的障礙物,還給民眾行的權益,同時也兌現許添財市長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