蒞臨人次:1062922

員工權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

|陞遷甄審 |訓練進修 |考核獎懲 |差假休假 |俸給待遇 |福利補助 |退休資遣撫卹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 |其他事項 |公務倫理與法治宣導專區 |機關請託關說登錄專區 |性別主流化 |
[給付標準及得辦理優惠存款金額最高月數標準表] [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簡明表] [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上限規定] [各類人員技術或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標準表] [公務人員定額主管職務加給]

給付標準及得辦理優惠存款金額最高月數標準表

公保養老給付給付標準
年   資 給 付 標 準 備   註
88年5月30日(含)以前之保險年資,依原公務人員保險法或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規定標準計算
一、未滿5年者:每1年1個月,未滿1年之畸零月數,按比例發給。
二、5—10年:每年1個月
三、11—15年:每年2個月
四、16—19年:每年3個月
五、20年以上:36個月
一、被保險人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後之保險年資應合併計算發給養老給付,最高以三十六個月為限。
二、被保險人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後保險年資合計十二年六個月以上者,如其平均養老給付月數未達一年一點二個月時,以一年一點二個月計算;其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二年六個月者,如其養老給付月數未達原公務人員保險法或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規定標準時,補其差額月數。
88年5月31日(含)以後之保險年資,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標準計算 每滿一年給付一點二個月,畸零月數按比例發給


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最高月數標準表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施行前公保年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得辦理優惠存款之最高月數標準表 4 7 10 13 16 18 20 22 24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說明: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得辦理優惠存款之最高月數,依本表規定辦理。但依學校退休教職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三點之一及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三點之一規定計算後得辦理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之金額低於本表規定標準者,依所計算之金額辦理優惠存款。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