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2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教育 | 案號 |
17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聰 |
連署人 |
蔡旺詮, 陳怡珍, 陸美祈, |
主旨 |
建請體育處編列預算改善新化體育公園跑道。 |
說明 |
新化體育公園跑道已破損不堪,請體育處編列預算盡速改善修復,以利市民運動,不至於造成運動傷害。 |
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1/1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1000011590號 |
辦理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1、1、2府教體處總字第1010000006號函復本會: 一、旨揭案本府已參照提案內容,提報「101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興(整)建運動設施計畫」 申請辦理中。 二、貴會及林志聰議員關心市政、為民謀福利,本府敬表謝忱。 -------------------------------------------------------------- 教育局執行情形: 1.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101年3月6日以體委設字字第1010006387號函核定補助本府400萬元。 2.本府自籌款171萬5000元,刻正簽核中。 |
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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