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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15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呂維胤、王錦德、陸美祈
主旨 建請市府有效推動全市老人共餐活動。
說明 將邁入高齡社會,社區中不少長輩中餐一個人在家吃,無人互動,生活孤單,為鼓勵老年人走出家門,拓展年長者的生活圈,增加人際關係互動,及協助失能長輩,營造高齡友善宜居城市。
辦法 建請市府民政局與社會局結合區公所、里長、社區及民間團體等,定期舉辦老人共餐活動。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7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60004641號
辦理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民自字第106072185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有效推動全市老人共餐活動」案,敬答覆如下: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本局配合社會局推動長者共餐計畫,並請區公所應主動了解轄內年長者需求,藉由共餐活動,達到走出家門與人際互動之實際效果。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9日府社照字第106074465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有效推動全市老人共餐活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鼓勵社區長者走出家門,拓展年長者的生活圈,增加人際關係互動,及協助失能長輩,營造高齡友善宜居城市,本市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單位包含: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等,據點大多已有定期共餐活動。
二、各據點依其各自條件有不同做法及方式,本府採經費補助及協助資源挹注,推動共餐服務。
三、成果或進度(含經費):
(一)據點業務費用補助食材、物品購置等協助辦理共餐,1年可支食材費用4萬5,000元。
(二)106年協助76單位另外爭取申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據點加值服務費用,辦理供餐及健康促進服務 (51單位申請1個月2萬元加值費用;25單位申請1個月1萬元加值費用)。
(三)本府106年第1季協助據點申請農糧署米糧資源,挹注辦理單位白米供煮食;總計33區130個單位申請農糧米,並獲核撥1萬8,300公斤白米。
(四)共餐服務資源除公部門經費補助,亦有居民自行籌措、社區產業部分收入作為自籌經費、善心人士捐贈、使用者付費,以及運用鄰里內空地種植蔬果減少開支等方式進行,以達永續運作。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