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2屆第5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民政 | 案號 |
21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蔡淑惠、杜素吟、蔡育輝 |
主旨 |
建請市府儘速興建庫錢爐,避免民眾隨處焚化,方符合低碳城市應具備之條件。(第二次提案) |
說明 |
一、依地方民俗,親人往生後,家屬必焚化庫錢給往生者及歷代祖先,這是無法更改、無法避免的風俗習慣。 二、但現在市府相關的殯葬設施,皆無設置庫錢爐,致民眾隨意焚燒,庫錢灰燼隨風飄揚,實有失台南市低碳城市美名。 三、庫錢爐與火葬場焚化爐同屬必需之殯葬設,建請市府應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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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送市府研議辦理。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7/7/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1060004648號 |
辦理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25日府民生字第106072144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興建庫錢爐,避免民眾隨處焚化,方符合低碳城市應具備之條件」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依內政部民政司101年2月24日內民司字1010102849號書函表示,有關庫錢爐部分,因非屬殯葬設施,且需於各級防治區及總量管制區外,並需符合「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及「固定汙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等規定之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實無法達到「圍庫錢」之民俗需求,為免日後造成使用率偏低或不使用,且因其造價所需經費不貲,實應妥善從長研議及評估。本府民政局將持續配合本府環境保護局宣導庫錢減燒,最終達到零燃燒之目標,是以,目前尚不宜貿然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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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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