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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7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教育案號 23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賴惠員、王峻潭、陳怡珍、蔡育輝、邱莉莉
主旨 請臺南市政府於108年依法編列預算,使高中以下學生參與各項電競比賽活動,並請於107年辦理一場臺南市電競比賽,推動電競產業發展。
說明 一、依電腦相關業者意見辦理。
二、電競業蓬勃發展已佔電腦系統營收極重比重,政府應於重視。
三、106年11月立法院已通過電競活動已列為運動賽事之一,且列為奧運賽比賽項目。
四、依法市府得編列預算,使高中以下學生參與各項電競活動。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8/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8/5/31
發文字號南議教育字第1070003830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7.16府教體處動字第1070785938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請臺南市政府於108年依法編列預算,使高中以下學生參與各項電競比賽活動,並請於107年辦理一場臺南市電競比賽,推動電競產業發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市刻正推廣電競運動,鼓勵高中職大學成立電競科系(目前南英商工及遠東科大目前有設立相關科系),並請本市體育總會輔導成立電競委員會以辦理本市各項電競比賽。

一、107年7月16日府教體處動字第1070785938號函復。
二、本市刻正推廣電競運動,鼓勵高中職大學成立電競科系(目前南英商工及遠東科大目前有設立相關科系),並請本市體育總會輔導成立電競委員會以辦理本市各項電競比賽。另,107年在林美燕議員的媒合之下,本府經發局與遠東科技大學已有辦理一場「府遠燕英雄友誼盃」校際社團電競比賽。108年度將視本處預算再行規劃是否辦理。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