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9次 |
大會類別 |
臨時會 |
審查會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李文正 |
連署人 |
郭清華、陳進益、杜素吟、林宜瑾、陳秋萍、唐碧娥、楊麗玉、吳通龍、蔡秋蘭、侯澄財、陳怡珍、邱莉莉、王錦德、王峻潭、賴惠員、郭秀珠、王定宇、莊玉珠、郭國文、郭信良、林慶鎭、陳文賢、陸美祈、李退之、林志聰、蔡旺詮、陳朝來、梁順發、謝財旺、蔡蘇秋金、谷暮.哈就 |
主旨 |
請賴清德市長承認開羅宣言沒將台澎交給中華民國。 |
說明 |
今年6月8日中國,7月3日越南,兩國都已就「開羅宣言」在聯合國聲明主權。中國根據「開羅宣言」主張釣魚台、台澎、西沙等都是它的。越南雖然反駁,但承認「開羅宣言」把滿洲台澎「歸還」中國,沒提到西沙,所以西沙不是中國的。7月7日馬英九發言支持「開羅宣言」台澎「歸還」中華民國來挺中國,台灣主權被越中馬3面包抄,非常危險。實際上開羅宣言並未將台澎交給中華民國,羅斯福、邱吉爾都表明過了,見7月10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沈建德文「馬英九的偷吃步」(原標題為「竄改台灣地位方便聯合國表決?」)。 |
辦法 |
台灣主權事關全體國民權益,故請賴清德市長為市民發聲。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8/1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4/8/1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1030005288號 |
辦理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3年9月2日以府新際字第1030822675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檢送本府對貴會第1屆第9次臨時會決議案(教育議提1號)「請賴清德市長承認開羅宣言沒將台澎交給中華民國」之書面答復乙份,請查照。 對貴會第1屆第9次臨時大會決議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請賴清德市長承認開羅宣言沒將台澎交給中華民國」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賴市長曾於2013年4月8日第一屆第5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時表示,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主權屬於2300萬人民,與中國無關。臺灣的地位應以「舊金山和約」為準,臺灣將來要走自己的路,但臺灣主張和平。 二、另依憲法第10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第107條規定,外交事務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本案關於開羅宣言之解釋權應屬中央,非地方之權限,建請由中央說明釐清。 ---------------------------------------- 1.本府曾於2013年4月8日第一屆第5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時表示,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主權屬於2300萬人民,與中國無關。臺灣的地位應以「舊金山和約」為準,臺灣將來要走自己的路,但臺灣主張和平。 2.另依憲法第10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第107條規定,外交事務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本案關於開羅宣言之解釋權應屬中央,非地方之權限,建請由中央說明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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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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