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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教育案號 29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趙昆原
連署人 林美燕、蔡秋蘭、蔡旺詮、李中岑
主旨 建請將每年舉辦的月津港燈會展覽範圍擴大至太子宮,在太子宮廟腹地設置燈區,並善用太子宮之停車場供民眾停車,再搭乘接駁車至鹽水區月津港。
說明 一、月津港歷年整治有成後,自民國99年開始迄今每年春節都會在此規劃辦理燈節活動,鹽水月津港燈節以繽紛造型燈飾裝置結合在地人文風情,呈現了夢幻浪漫的氛圍,吸引了全國人民,參觀人潮屢創新高,形成獨樹一格的藝術燈節風格,不但讓月津港重回歷史榮光,也帶動地方商機和年節的氣氛,成為台南春節的亮點。
二、由於參觀人潮屢創新高,今年估計約有80萬人次來到月津港賞燈,許多觀光客依舊習慣自行駕車前來遊玩,因此造成交通大打結,不僅民眾停車不易,更讓當地居民進退兩難,像是返家時間增長或是被隨意停車的民眾所影響而難以進出家門。據官網顯示,學校以及私人等各臨時停車場共計675格停車位,但學校和部分臨時停車場有停車時間的限制,另外路肩停車位計有1320格,總計1995格停車位,實難負荷龐大的自駕人潮,又路肩停車位常影響到其他路人或住家。
三、太子宮廟的停車場大型遊覽車約可停放200台,轎車可停放約500台,是月津港周邊任一處的停車場格數的數倍,而其距離鹽水區月津港約莫10分鐘的車程,可善用太子宮這停車腹地,提供民眾前來停車,再轉乘接駁車進入鹽水區月津港,可舒緩月津港周邊過量的交通流量,給予當地居民及觀光客舒適的居旅品質。此外,亦可在太子宮周邊設置燈會展區,結合宗教文化藝術,拓展月津燈會的展覽範圍,給予民眾不一樣的視覺感受。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3
發文字號南議教育字第1060004452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8月15日以府文源字第1060849554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將每年舉辦的月津港燈會展覽範圍擴大至太子宮,在太子宮廟腹地設置燈區,並善用太子宮之停車場供民眾停車,再搭乘接駁車至鹽水區月津港。」決議案之書面答覆乙份,敬答覆如下:
一、歷年「月津港燈節」已打響本市活動品牌,活動主要規劃於月津港(公1,公7,公8-1及18-2水域)及周邊(橋南老街、王爺巷、永成戲院、一銀巷、連成巷、修德拜亭及八角樓等)設置具有文化創意元素的藝術燈區及橋樑、巷弄光環境,藉由光影藝術,結合人文歷史展現地方文化活力,營造水岸周邊成為社區居民及遊客農曆春節期間的休閒好去處,再造月津港新風貌。
二、新營太子宮廟已有400多年歷史,每年農曆9月9日太子爺聖誕千秋日,各地分靈都會返回太子宮廟進香,曾有單日千餘團的紀錄,並獲本市訂為市定民俗文化活動,除已具盛名的「電音三太子舞林大會師競技擂台賽」,更曾以羅天大醮鑑醮神尊登記數量申請金氏世界紀錄,早已具備其特有的景點吸引力,似更應著力於燈節活動期間相互宣傳,以達到共享遊客的雙贏效果。燈節活動仍以月津港水域及周邊設置具有文化創意元素的藝術燈區及光環境為優先,藉由光影藝術,結合人文歷史展現地方文化活力。
三、依據106年3月23日「2017月津港燈節」檢討會議,有關「善用太子宮之停車場供民眾停車,再搭乘接駁車至鹽水區月津港。」,將視燈節整體規劃由本府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