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3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7 |
提案類別 |
臨時動議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李退之、陸美祈、林宜瑾 |
連署人 |
曾王雅雲、蔡蘇秋金、莊玉珠、陳進益 |
主旨 |
本市因縣市合併所致原臺南縣與原臺南市國小行政人力編制落差的問題,建請教育局儘速完成編制齊一,並從優依原臺南市編制拉齊。 |
說明 |
一、大臺南地區於縣市合併後,原臺南縣市法規制度多有不同,經過近兩年的整合,國小行政人力編制卻還是兩套制度並行的狀況。 二、賴市長對本市教育環境的提升多所著墨,不論是落實常態編班或是原南市國中每九班增一師,都普遍獲得好評,然而在教育資源的挹注上卻獨缺原臺南縣的國小。 三、原臺南縣國小在教育資源與行政人力編制本較原臺南市有相當的落差,在縣市合併後,全市教育環境逐步提升,但是原南縣國小似乎獨獨被排除在外,在未增加資源的情形下,卻必須在拮据的人力中處理因縣市合併而增加的業務量。 四、教育之必要投資是不能打折的。原南縣國小行政人力編制從優拉齊是最優位的方案,經費上不能以人事費用增加之單一思考方向來計算所需增加之成本。財主單位應至少考慮少子女化等因素所致教師人力需求減少來精算整體國小教育人事經費支出之增減狀況做為參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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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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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日期 | 2012/6/6 |
大會決議 |
函送市府研辦。 |
發文日期 | 2012/6/18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1010010651號 |
辦理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1.07.06府教小(一)字第1010508707號函復: 一、依據貴會101年6月18日南議議事字第1010010651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市國小行政組織編制刻正檢討研訂,將朝提升行政效率,合理配置行政人員目標辦理,俾符合社會期待。 ------------------------------------------ 已研擬相關方案,刻正評估所需增加之預算經費。 |
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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